近日,在江苏 工程机械行业工作会议 获悉为了 面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江苏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改善我 大气环境质量,实现江苏“天 蓝,水 绿”的目标,江苏 工业合作协会机械设备管理中心受江苏 环保厅委托,通过对 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在用情况进行登记、统计、建立台账、张贴环保采集标识工作。
据 环保厅李虎成处长介绍,我 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如挖掘机、装载机、内燃叉车等设备市场保有量为数十万台左右,其单台污染物排放量相 轻型汽车 般 出几十倍。通过委托 工协机械设备管理中心对 在用 道路移动工程机械登记产品种类 括:挖掘机、装载机、挖掘装载机、叉车、推土机、平地机、压路机、摊铺机、铣刨机、旋挖钻机、打桩机共计11类产品。
登记工作人员对产品的主机 息、发动机 息及相关 息进行登记,具体登记 息 括:产品名称、产品规格型号、制造企业及产地、出厂年月、出厂编号、车架号;发动机型号、发动机制造企业、发动机出厂年月、发动机出厂编号、排放标准、功率、燃料种类;登记号(条形码)、登记日期、设备所有者、设备所有者购置时间、设备所有者联系电话、设备所有者联系地址、使用人、使用人联系电话、使用人联系地址等内容。按照有关要求,为登记的 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免费粘贴“ 道路移动工程机械环保采集”标识,登记工作人员按照登记 息中不同的排放标准水平张贴相应标识。